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量:次
各学院、各班级:
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学院审批,结合学校公寓区实际情况,现将寒假留宿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留宿寝室安排
结合寒假期间宿舍楼空气源热水设备的检修计划,以及部分楼幢水箱更换工作的需要,现对各公寓区住宿楼栋具体安排如下:
公寓区 | 现住宿楼栋 | 寒假住宿楼栋 |
A区 | A1 | A5\A9\A14 |
A2 | A9\A3 | |
A7男 | A3\A5 | |
A7女 | A5 | |
B区 | B5 | B1 |
B7 | B3 | |
B10 | B3 | |
C区 | C4 | C7 |
C5 | C7 | |
D区 | D6 | D3 |
E区 | E1 | E6 |
E2 | E6 | |
E7 | E6 | |
备注:A11幢空气源设备需要进行设备检修,空气源热水将于2月5日关闭停用。 | ||
二、入住手续办理
所有寒假留宿学生请到寒假所住公寓楼楼管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一)办理日期:1月22-24日;
(二)办理地点:各宿舍楼楼管员处;
(三)确认名单及留宿日期,安排具体寝室;
(三)物业中心收取水电费:
1、集中安排住宿的同学:缴纳钥匙押金10元,到入住宿舍楼值班室联系楼管员办理入住登记领取钥匙(退宿时还钥匙退还押金)。寝室产生水电费按实结算,请同寝室留宿学生自行与本寝室成员协商、结算。
2、安排留宿原寝室的同学:寒假水电费计入寝室水电表,请留宿学生自行与本寝室成员协商、结算。住宿原寝室的学生承担本寝室其他同学的财产责任,禁止私自带其他人员进寝室。
(四)入住办理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审批的留宿日期缴费入住,不延期住宿。
2、开放楼内毕业生寝室空调房间有限,只能满足极少数留宿学生使用,请谅解。
三、寒假住宿其他安排与要求
1、今年寒假(1月22日-3月1日)没有安排留宿和维修改造的寝室,实行断电、停水、封门、封楼管理;公寓楼将于2月28日重新开放,请同学们非特殊情况不要提前返校。
2、安排集中住宿的同学,如回原寝室存放行李或中途回原来寝室提取物品,请到宿舍楼值班室联系楼管员登记。
3、安排集中住宿的同学,请于2月28日搬回原寝。
4、留宿期间门禁读卡时间为6:00- 22:00,夜间门禁门上锁,请同学们不要早出、迟归。为了同学们人身和财产安全,规定每位留宿学生每天至少早、晚各刷门禁1次,刷卡记录将反馈给各学院。
5、寒假留宿期间,空气源热水供应时间调整为:
上午 7:00 - 9:00,晚间 17:00 - 23:00,其他时段将暂停供应,请同学们留意时间,合理安排洗漱。
6、空调服务与报修
寒假期间空调值班时间为每日 8:30 - 17:00。如有报修,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联系:拨打电话:18968010263 或 4008899315或通过“尼好”小程序在线报修;
另请注意:集中住宿的同学,如之前租赁的空调仍在合同期内,请直接在小程序上点击“搬迁”功能,待返回原寝室后再次操作“搬迁”即可。
7、整合寝室入住办理请同学们务必在 1月22日至24日期间及时办理整合寝室的入住手续,逾期,原楼栋将进行封楼并停止供水,请同学们务必合理安排好时间,对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配合!
研工部、学工部、资产公司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