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6-2027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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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量:次

前各班级、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机电工程学院2026-2027学年度学生资助认定对象(退役士兵班除外,有专门退役助学金)。名单见表  2026-2027机电资助对象名单(去除退役士兵班).xlsx


二、奖励标准

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900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1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分配优先满足未获得上一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学奖学金的本学年度认定生活保障型同学。

4.新疆籍学生资助对象直接分配国家一档助学金,占据所在班级国家一档助学金名额。


四、名额分配

根据计算规则,我院一档名额为56人,二档全覆盖。其中各班级可评议一档人数见下图。


五、基本流程(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周三上午11点前)

1、心资委员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评议排序并填纸质表、班主任签字,交瓯行政235唐老师处  附件5: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班级排序评议小组会议记录表.docx;

2、心资委员填写助学金档次在线汇总表(见“助困小分队”群通知)


六、其他说明

1、在他校交流时间超出一学年(含一学年)的交换生,不纳入本年度评选范围;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的交换生,以我校成绩作为评选条件进行参评。

2、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3、公示信息:只能公示学生学号、姓名、班级和获奖情况等,严禁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

机电工程学院学工部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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