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2025-202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3 浏览量:次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名额分配

学院名额67名,其中各系分配情况如下:



四、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1)申请省政府奖学金,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2)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业成绩(非智育)和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若班级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则不破格进行选拔推荐。

(4)根据获奖破格条例,23机械工程(中外合作)2 蒋妤、23机械工程(卓工)1 陈宇涵 直接当选,不占学院名额。

(5)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2)。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本次评审有各系系主任牵头、师生党支部书记、相关班级班主任及辅导员构成评审小组,由各系于10月19日上午8点推荐拟参评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3、10月19日学院复审各系拟推荐同学名单,并组织相关同学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

4、学院拟10月19日公示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长3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2.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享受任何资助,国奖、励志、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要满足上学年(两学期)和本学年均在籍在校,国助学生要满足本学年在籍在校;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15%,这里的学习成绩是指学业成绩,不是智育成绩。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学院计划推荐的学生在此范围之外,请务必在递交材料前第一时间向学工部反馈。

4.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

5.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6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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