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4 浏览量:次
本学期,我院各级学生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决定开展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党员服务中心、研究生会干事及以上学生干部,各班级班委成员、学生党支部支委成员等。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校优13人,院优53人;研究生:校优6人,院优24人。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学期智育成绩在班级前60%以内(不四舍五入),所有科目均及格且没有缓考课程;
3.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时间,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时间;
4.参评对象的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学生需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6.学生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需征求指导老师和所在学院团委意见,不得擅自评选。
四、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学院团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本次评优需经本级组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各团支部、班委委员可报班主任/辅导员确认,各学生组织报指导老师确认)后,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核;
3.评选表彰活动在各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并报学院团委及党委同意;
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团委、学生会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发文表彰。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其推荐表及材料由学院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发文表彰;
5. 同时参评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校、院级工作积极分子中的两个或多个,或同时在多个学院或组织部门内参评,将视为重复参评。一经发现重复参评的情况,将取消该生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6.如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推报的材料不合格(存在有科目不及格、未附本学期个人成绩单、缺少指导老师签名、团委意见、材料上交逾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学生未提供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校团委有权扣除该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的评优名额,不予补推,请各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务必严格审查、准时上交;
7.2025-2026第一学期,本人如有违规违纪、通报批评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
8.所有参评学生成绩排名以2026年1月26日16:30为准,本科生班级排名将于1月26日16:30后发送至各年级微信群,研究生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
1.本科生材料提交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12点,逾时不候。所上交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校(院)优秀学生干部”命名,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如下问卷星二维码。电子版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如下问卷星扫码填写);

(2)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
(3)本学期个人成绩单;
(4)若本人提交材料缺失,将取消评选资格。
2.研究生材料提交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12点,逾时不候。所上交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校(院)优秀学生干部”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259258009@qq.com。电子版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2);
(2)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
(3)本学期个人成绩单(研二、研三不需要上交成绩单);
(4)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学生还需提供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各类比赛证明、项目证明、论文发表证明等),需提交包含本人姓名等完整版证明材料(PDF文件格式),已使用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本次申报不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5)若本人提交材料缺失,将取消评选资格。
共青团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