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师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1 浏览量: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中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强化学先进、赶先进的风气,进一步加强我院师生党建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师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师生党务工作者:学院师生党支部成员、学院党员服务中心学生骨干、步青|超豪学区党支部成员

(二)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学院党员服务中心成员、步青|超豪学区党支部成员、学院其他各党支部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善于探索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水平

3.带头争创佳绩,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二)优秀教师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淡泊名利,党员和群众认同度高。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业务,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方法,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现实和理论问题,出色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

(三)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1.牢记党的宗旨,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集体荣誉感。

2.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如组织活动、协助老师处理事务等。工作成效显著,所负责或参与的工作获得老师、同学的广泛认可

3.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团结同学,积极服务集体,在师生中形象好、在班级或学生组织中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务工作者,填写院级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一)及汇总表(附件三),并以“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党服XX部/步青|超豪学区党支部成员/其他各党支部成员+姓名”命名,于10月25日中午12点前以个人形式发至邮箱: 1937351018@qq.com。符合条件的教师党务工作者请填写推荐表(附件五)以及汇总表(附件六)以支部形式发至邮箱:3614363720@qq.com。

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填写院级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二)及汇总表(附件四),并以“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党服XX部门/步青|超豪学区党支部成员/其他各党支部成员+姓名”命名,于10月25日中午12点前以个人形式发至邮箱:1751364542@qq.com。

2.学院评审:学院党委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师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名单。优秀师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采取差额审定。

3.审定公示:学院党委将初步确定的优秀师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名单在院内公示3-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4.奖励:经评定的院级优秀师生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学院将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附则

1.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评选资格。

2.本通知具体细则由中共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异议,可向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徐琬莹老师反映。

联系电话:0577-86689296

联系地址: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C315办公室

中共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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