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1 浏览量:次
各研究所、各研究生: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在校研究生进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拥有我院正式学籍的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资助类型与经费资助
基金由学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评审通过后经费由学院下拨,金额为1500元/项,均为一次性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基金负责人为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基金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三)基金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创新基金,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原有负责项目完成前,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基金申请项目及研究内容原则上应与基金负责人所在学位点的学科及研究方向一致,须有基金负责人主导师推荐意见,并承诺给予项目研究指导;
(五)基金提倡以项目组(成员5人以内)的方式申请,鼓励以硕带本。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各研究所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研究生人数6%。
(二)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创新基金申报书(见附件2),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三)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
(四)公示评审结果,发文并发放立项证书。
五、项目管理
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原则上基金的研究允许延期一次,延期到期后仍未结题,学院发文撤销其立项资格,收回剩余经费,并酌情核减申报人所在研究所下一轮的项目申报数。
六、注意事项
(一)创新基金项目是我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研究所应大力发动学生进行申报,学院认真组织专家评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鼓励研究生积极申报以解决实际生产生活中的技术、管理难题为目标的课题,可与毕业论文研究课题相结合。
(三)鼓励创新基金项目“以硕带本”,本科生作为项目成员在项目中承担一定科研任务。
(四)各研究所推荐上报时应特别注重“项目可行性及承诺完成的可能性”,避免因承诺过高导致项目无法结题,从而影响下一年度各研究所的创新基金推荐项目数。
(五)各申报人应避免用导师已立项的各类项目或子项目来重复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六)研究项目所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所有权归温州大学和项目组成员共同所有。凡对外使用(发表、出版、转让、上报及申报奖项等)资助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均必须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同时将“全省极端工况装备状态监控与智能运维重点实验室”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Equipment Monitoring and Intelligent Operation & Maintenance under Extreme Working Conditions”作为第二署名单位。此外,硕士生创新基金项目需注明“本课题由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字样,英文翻译统一为“Supported by the Master’s Innovation Foundation of Wenzhou University”。
七、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所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并以研究所为单位于10月15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学工办,电子版打包发至:648277453@qq.com。
纸质版:《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1式2份;《XX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签字。
电子版:研究所将所有报送项目汇总到一个压缩包,以“硕士生创新基金+研究所”命名;每个报送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名称(去除信息版)”2份申报书。(注:去除信息版请去除项目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及导师等信息。)
联系人:孙俊雯老师
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