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9-28 浏览量:次
各班级、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各学院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当年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学院的评审过程参照《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务必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9月3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初评申请,并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
2.10月10日前,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助额度和名额分配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民币。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机电学院名额4人。
五、报送材料(请谨慎认真填写,否则影响评选!)
1.申请人请交电子版《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佐证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具体奖项分别命名)。于2025年9月30日中午12点前,整体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班级+姓名+国奖/国奖特别奖”发送wzu0120@qq.com,逾期不候。
2.请意向申请国奖特别奖的同学扫下方二维码入群,
请意向申请国奖的同学扫下方二维码入群。
六、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享受任何资助,国奖学生要满足上学年(两学期)和本学年均在籍在校;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这里的学习成绩是指学业成绩,不是智育成绩。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学院计划推荐的学生在此范围之外,请务必在递交材料前第一时间向学工部反馈。
4.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
5.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6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6.当选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在下学期配合学校参与“我是国奖生”系列励志课程、学风表彰宣传等活动。
7.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资助对象,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8.浙江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获得者不占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