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及新学期开学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3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近期,国内多地持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春节寒假临近,人口大进大出、聚集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较高。为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21年寒假及新学期开学前后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一)2022年1月4日至10日为期末考试时间(含周六日),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组织做好考务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场纪律;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教学事故。任课教师要做好阅卷工作,科学掌握评分标准,本专科生期末成绩按照教务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通知”要求,在2022年1月23日16:30前完成成绩录入,并按要求送交纸质文档。研究生期末成绩于2022年1月22日前完成录入。

(二)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招就处、校团委和各学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寒假招生宣传专项行动。招就处、教务处和相关学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三位一体、专升本的招生简章和前期招生宣传工作。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动员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寒假线上的各类人才招聘会,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尽早达成就业意向。招就处要切实加强与主要用人单位的交流沟通,了解我校毕业生的录用情况;认真做好2019届(三年后)、2021届(一年后)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的前期工作。

(三)各学院、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卫生大扫除,特别要对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等重要场所的卫生、用水、用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并报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和国资处等相关部门。寒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向师生有序开放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必须落实责任人,并于1月8日前分别报保卫处、国资处备案。

(四)各学院按照错峰错时原则,妥善安排学生离校,建立学生离校时间、行程等信息“一人一档”,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假期行程可追溯

(五)宣传部、研工部、学工部和各学院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寒假期间和开学返校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通过“给师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深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六)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离校。对于假期在校的学生,研工部、学工部和各学院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能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对于返乡回家的学生,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的生活学习情况。

(七)教师离温履行报备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要科学配置假期在校工作人员力量,合理安排辅导员留温留校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同时为下学期开学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八)留管部要协同相关学院做好寒假期间全体国际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原则上2018-2020级国际生由相关专业学院负责、2021级国际生由国际学院负责。各相关学院将国际生的寒假去向情况及时报留管部学工办。

二、寒假期间工作

(一)1月11日至2月19日为寒假时间,工作日9:0017:00,党校办在南校区行政楼906室进行盖章、收文、接待等事务值班。

(二)落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茶山校区白天值班由党校办负责安排,夜间值班和巡逻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学院路校区24小时全天值班由继教学院负责安排。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制度,明确校内各单位第一应急响应人。各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通畅,遇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严格按照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上报信息。

(三)寒假期间,学校各校区和公寓区只保留一个必要出入口,根据疫情防控动态管理要求加强门岗管控,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校审批和校内人员进校登记制度,严格遵守“戴口罩+温州防疫码(行程码)+测温”等进校必要程序。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会议等活动。原则上取消学校集体团拜、慰问、联欢和迎春等活动。

(四)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相关要求,全校师生及时接种疫苗,继续落实健康信息“日报告”制度,师生回家后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学生原则上不跨市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师生确需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的,要向所在学院(部门)履行报备手续,且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五)后勤管理处继续加强基建与维修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管控以及工地施工人员疫情防控,并做好校园疫情医学防控、留校师生(国际生)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下的饮食服务等工作。

(六)继教学院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函授(业余)的线上教学及在职研究生、远程教育招生工作。

(七)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学院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评阅复核、生源调剂预登记及复试准备工作,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安排好相关工作。

(八)各学院、各部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领导干部和党员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和作风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清廉节俭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九)寒假期间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学院路校区或茶山校区,执行入库封存管理。若因公务需求用车的,须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严禁违规用车。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一)学校2月20日前后安排学生分批返校(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党校办牵头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严把师生返校关,坚持“非健康不入校”的原则,运用好学校开学返校工作专班机制,确保春季开学安全有序。

(二)暂定于2月20日(星期天)上午8:30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全校大会后,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分别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安排布置新学期工作。

(三)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公共课补考、缓考、重修、免修等考试时间定于第一周周日全天(2月27日)、第二周周三下午与晚上(3月2日);专业课程相关考试在第二周周三(3月2日)之前由学院自行安排。研究生公共课统一补考、缓考考试时间定于开学前两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专业课补考、缓考由学院于前两周自行组织安排。所有缓考、补考、重修、免修考试成绩请于第三周周五(3月11日)之前录入系统

以上通知,请各学院、各部门及时传达至本单位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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