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机电工程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量:

根据国资处《关于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准确掌握学院资产的总值、数量、结构、使用等情况,做到资产账实相符,为学院学校资产的科学配置、处置提供基础数据,决定对全院所有资产进行年度清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专班,人员由学院主管资产、教学、科研的院领导,以及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实验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姜锐

副组长:李勇

成员:孙兵涛、王晓倩、潘敏辉、潘晓铭、邱辉

二、清查对象

2021年10月31日前购置、入账、投入的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软件和低值品等。

三、具体实施过程

(一)自查阶段:11月8日- 11月30日

   按照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人自查名下资产

1.逐件盘点,以物对账,以账对物,认真仔细进行资产账物核实。

2.根据实际变动情况,领用人及时修改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 “领用人”和“存放地”信息。

3.自查个人名下资产配置情况。若资产领用人已经发生改变请及时在资产管理平台发起调拨,若现领用人是非正式在编人员则无法调拨,只能在备注里注明“临聘人员使用”如教职工名下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和要求,请上报资产管理员,报废物品国资处审批后统一收回,若是丢失要根据《温州大学仪器设备损失赔偿处理办法》执行若名下有校外存放资产,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做好校外存放登记,填写《温州大学教学科研设备校外存放使用审批登记表》见附件

4.如名下资产有丢失、地点更换等情况,请写说明交给潘晓铭老师。

   (二)抽查阶段:12月1日- 12月15日

1.对全院资产进行抽查。请各位教职工配合国资处做好资产抽查工作(抽查时间安排于11月底通知)。

2.重点抽查跨单位人员变动和退休、离岗休养、调离、其他变动人员个人名下资产、公共区域资产及资产存放地为“其他”的资产。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1.3《温州大学教学科研设备校外存放使用审批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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