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 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量: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彰显广大学子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和担大任的时代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温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79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

1.各学院召开评审会,产生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2),并将候选人事迹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各学院将《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申报表》(附件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具体报送材料详见其他说明)等一并报送学工部,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7日下午16:30。

3. 公示期满后,请学生在系统中进行申报。

【截止时间】:3月17日下午16:30。

【申报流程】:

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十佳大学生申请

移动端:我的温大—我的应用—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十佳大学生申请

注:先进个人事迹范本请在各自申请页面下方的“材料下载”中下载。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

1.学校组织评审会,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或公开答辩。

2.以现场专家评委评分的70%比例和现场学生代表(群众代表)投票得分3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序,产生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建议人选及提名人选。

3.评选结果在校园网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项目支持

该项目由温州大学著名校友王仲辉先生捐资设立,旨在选树和培育温州大学优秀在校学生。王仲辉,上海叁陆伍投资公司董事长,清科集团合伙人、执行副总裁、清科创投总经理,知名投资人,现任温州大学商学院校友分会会长,温州大学兼职教授、学生创业导师等,曾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成为征服地球“三极”的首位温州人。

五、其他说明

请有意向申报同学在3月17日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anpei800@126.com,纸质版本报送另行通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生活照1张(1M以上)。

附件1: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2: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3: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4:温州大学第 届“十佳大学生”推荐人汇总表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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