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量:次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精神,提升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教学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我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各自职责要求,扎实做好各类实验室(含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科创中心、智能制造工程实验中心以及材料库房等实验工作相关场所)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通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总结分析安全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人员由学院主管安全、教学、科研的院领导,以及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实验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周荣 向家伟
副组长:姜锐、李勇
成员:王晓倩、孙兵涛、潘敏辉、王成湖、邱辉
三、工作内容
1.组织对学院所有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整改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完成学院自查自纠报告;
2.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进行重点整治,凡是危险化学品必须独立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品要有出入库台账;
3.对电气安全进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用电线路私搭乱接等不安全行为,是否按规定配备电气灭火设施、器材。
4.各实验室负责人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填写附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教学实验室交给邱辉(1064397247@qq.com),科研实验室交给冯玲燕(1320948692@qq.com)。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