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量:次
各位学生:
为了更好的发挥心理委员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现将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机电工程学院在岗满一年的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积极配合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和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完成心理健康中心及学院心理辅导站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积极参加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心理委员培训,并组织班级同学参加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的讲座、比赛、活动等。
3.密切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在发现心理危机情况时能够及时报告学院/学校。
4.关心班级同学,能尽自己所能主动为同学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疏导,在营造温馨和谐、互帮互助的班级氛围方面表现优异。
5.组织策划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心理主题班会、团体辅导等方式向班级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6.认真完成心理委员周报表。
7.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8.工作满一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日期:2020.11.26--2020.11.28。心理委员需填写《温州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1),联同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心理辅导站。
2.学院评选。学院组织公开演讲和答辩,结合心理委员队伍实际工作情况以及自评材料,依据分配名额(见附件2)向学校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前,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校公示。学校学工部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心理委员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事项
申报“优秀心理委员”的学生,需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工办6C315。
联系人:刘言君
联系电话:13123839985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