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量:次
为助力我院标志性成果培育工程,根据《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科研成果培育基金管理办法》温大机电〔2020〕7号,学院将遴选一批具有较强科研潜力和深厚学术积累的人才、项目和成果进行重点培育。为做好培育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所根据《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科研成果培育基金管理办法》所列培育目标和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二、每个研究所限报2项。请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申请人签字)和电子版,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学院学科办。
三、请项目负责人按申报培育项目的类别,依照申请书格式要求填写:
1.拟培育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教师,请填写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应项目申报书。
2.拟培育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教师,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相应项目申报书。
3.拟培育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行业协会一等奖的教师,请填写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应奖项申报书。
四、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推荐学校标志性成果培育申报排序的重要依据。
五、已获温州大学标志性成果培育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联系人: 孙玉冰
电话:15957726270(516270)
邮箱: xsunyubing@163.com
机电工程学院学科办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