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浏览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简称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新时代党建“双创”创建培育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校级培育立项工作

培育立项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0个左右,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培育期为1年。

(一)“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培育目标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面向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开展。参加培育创建的分党委(党总支),要做到《实施意见》中的“五个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党委(党总支)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分党委(党总支)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五年内,分党委(党总支)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单位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校级(含)以上党建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三年内,分党委(党总支)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重大问题,未发生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温州大学二级单位单位党委(党总支)新时代党建“双创” 培育工作目标任务指南》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培育目标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面向全校所有党支部开展。参加培育创建的党支部,要严格做到《实施意见》中的“七个有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学习、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三年内,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获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三年内,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突出问题,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温州大学党支部新时代党建“双创”培育工作目标任务指南》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培育立项申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专题研究,统筹组织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开展校级党建“双创”培育立项申报工作。对照培育目标,条件不足仍有不足但基础较好的学院党组织或支部也可以申报,结项时必须达到创建目标要求。各申报单位填写《温州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培育意向单》(附件3),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项炳池,电话778035。邮箱:wdzzb@wzu.edu.cn。

(四)培育立项评审

组织专家组开展立项评审,确定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对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其中,“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培育创建立项经费为8000元,“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立项经费为3000元。培育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2020年教育部、省教育厅党建“双创”培育创建遴选申报工作,将直接从校级培育创建对象中推荐上报。

(五)培育创建考核评估

2021年4月培育创建期满,各建设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建设单位培育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宣传展示。

三、教育部、省教育厅已立项创建项目的年度考核与验收准备工作

1.入选2018年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立项的单位,应于2020年5月前,按上级通知要求准备结项材料,做好预评估及结项验收准备工作。 

2.入选2019年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要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加强过程管理,迎接年度考核。

3.入选2019年浙江省首批“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要积极培育,突出成效,年底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迎接上级考核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为党建“双创”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积极部署开展本单位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培育工作。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党建“双创”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

1. 温州大学分党委(党总支)新时代党建“双创” 培育工作目标任务指南

2. 温州大学党支部新时代党建“双创”培育工作目标任务指南

3.温州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培育意向单

 

 

 

温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温州大学分党委(党总支)新时代党建“双创”培育工作目标任务指南(2).docx 

附件2.温州大学党支部新时代党建“双创”培育工作目标任务指南(2).docx

附件3温州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培育意向单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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