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

关于《专业教师挂职锻炼身份认定备案表》更新和教发培训学时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浏览量: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教师挂职锻炼身份认定备案表》更新

文件要求,凡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的教师必须有脱产3个月或半脱产6个月专业挂职锻炼的要求,40周岁以下从事“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师需每5年不少于一个学期的中小学脱产挂职锻炼经历。                    

由于学院调整、专业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原有各学院提交的《备案表》已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请各学院近期重新仔细梳理学院专业教师挂职锻炼身份,做好与相关专业、老师的沟通,且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2日(周五)之前交至教发中心(纸质盖章版送至行政楼402,电子版发送至1132014731@qq.com)。之后涉及专业教师挂职身份认定将依据本次汇总结果操作。

二、教师教发培训学时认定

学校职称评聘相关文件规定,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40周岁以下的申报专任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含非教师系列转评教师系列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活动,每学年平均不低于 18 课时;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如考核合格者,助教培养期间不作要求。2019 年起,40 周岁以上的教师,需要提供不属于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间的教学发展培训课时(2014 年起算,申报者按照每学年平均不低于 10 个课时计算)。

根据往年相关情况,为避免教师教发学时漏报、临时申报、短缺等影响职称评审,请各学院督促相关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1)各学院通知相关教师,提前查询自己的教发学时,如果不合格者,需要积极参加各种教师教学发展活动,避免影响职称申报资格;(2)教师参加符合文件规定的校外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可申请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学时,相关老师需在5月30日之前进入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系统(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后选择“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进入“校外培训申请”模块)“校外培训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培训通知和佐证材料(证书、现场签到照片、教师本人入镜的现场照片等),教发中心将安排校外教发学时认定。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779525/668395 。

附件1.《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

附件2.《专业教师挂职锻炼身份认定备案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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