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量: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科简况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温州大学机械教研室,2000年成立温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6年更名为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现设有机械工程(国家一流专业)、工业工程(国家一流专业)、车辆工程(温州大学重点专业、最具就业竞争力专业)、机械工程(国际化)、智能制造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拥有机械工程(学术型)机械(专业型)两个一级硕士点。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26人,研究生251人,留学生44人(硕士生6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106人,专任教师72人。教师队伍中有正高级职称16人、副高级职称27人,高级职称教师率59.7%,87.5%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43.1%的教师具有海外高校学位和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师资队伍中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高端外国专家等,先后有50余人次入选省、市级人才工程,设有院士工作站,聘请了多位教授(兼职)。

机电工程学院设有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技术研究所、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激光加工理论与装备研究所、高端装备系统动力学与智能诊断维护研究所、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研究所等5个科研机构。拥有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超快激光先进制造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浙江省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学科平台。

学院承建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推动温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成效显著。

1. 人才类别

人才类别

人才业绩

瓯江领军人才I

两院院士或取得相当业绩的人才

瓯江领军人才II

国家级人才或取得相当业绩的人才

瓯江人才A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或取得相当业绩的人才

瓯江人才B

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或取得相当业绩的人才

瓯江人才C

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或取得相当业绩的人才

学术骨干

海内外优秀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第一层次 瓯江领军人才(I、II)

条件

类型

奖励类

项目论文类

人才类

平台类

教学

科研

科研

科研

领军

人才Ⅰ

(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主持获国家自然科奖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顶尖人才。

领军

人才Ⅱ

(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主持获高等教育类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主持获国家自然科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主持获教育部高等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一等奖。

主持一类项目;以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nce》或《Nature》或《Cell》正刊上发表论文。

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

一类平台、国家重点学科的第一负责人。

第二层次瓯江人才A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下同);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博士生导师资格;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开展高层次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同时应在近五年内获得如下业绩之一。

条件

类型

奖励类

项目论文类

人才类

平台类

教学

科研

科研

科研

A

人才

(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主持获高等教育类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高等教育类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第二完成人,并主持获高等教育类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高等教育类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二完成人,并主持获高等教育类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中国专利金奖第一完成人;

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二完成人,并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主持二类项目(其中一类项目一级子课题类负责人须同时主持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或三类项目1项或者四类奖励性项目2项)。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外专项目、青年项目)获得者;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青年973专项等获得者;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才;

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二类平台的第一负人;

教育部创新团队的第一负人。

第三层次瓯江人才B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博士生导师资格;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同时应在近五年内获得如下业绩之一相当的成果。

条件

类型

奖励类

项目论文类

人才类

平台类

教学

科研

科研

教学

科研

B

人才

(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主持获高等教育类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高等教育类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第二完成人;

高等教育类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二完成人,并主持获高等教育类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主持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中国专利银奖第一完成人且主持三类奖励性项目;

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且主持三类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二完成人;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第二完成人,并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二类项目中的“一类项目一级子课题类负责人”;

以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nce》或《Nature》或《Cell》子刊上发表论文。

省151人才工程重点层次;

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一类教学平台第一负责人。

三类平台、省一流学科(A)、省级科研创新团队的第一负责人。

第四层次瓯江人才C(C1、C2)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一般应有正高职称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副高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

(一)瓯江人才C1:一般应在近五年内取得符合学校“瓯江特聘教授C1类”人才或相当层次人才的业绩。

(二)瓯江人才C2:一般应在近五年内取得符合学校“瓯江特聘教授C2类”人才或相当层次人才的业绩。

条件

类型

奖励类

项目论文类

人才类

平台类

教学

科研

育人

教学

科研

教学

科研

C1类人才(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高等教育类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二完成人;

高等教育类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的第二完成人,并主持获高等教育类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主持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三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第三完成人;

中国专利银奖第一完成人。

一级学科竞赛第一指导教师。

一类教学项目第一负责人。

主持三类项目;主持C2类中奖励类和项目论文类业绩任3项。

省151人才工程一层次;

省五个一批人才;

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二类教学平台第一负责人。

省一流学科(B)第一负责人

C2类人才(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主持获高等教育类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高等教育类国家教学成果奖的前5完成人。

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8完成人;

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前2完成人。

二级学科竞赛第一指导教师。

二类教学项目第一负责人。

主持四类奖励性项目。

省特级教师。

第五层次学术骨干(I、II、III、IV)

(一)学术骨干I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五类奖励性科研项目,科研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教学、科研发展潜力;

2)取得五类奖励性科研项目相当的论文、著作、奖项等,或具有高质量、高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在某一研究方向取得较大突破,对所从事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贡献,受到同行高度评价。

(二)学术骨干II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六类奖励性科研项目,科研业绩较为突出,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发展潜力;

2)取得六类奖励性科研项目相当的论文、著作、奖项等,或具有较高质量、较高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对所从事领域的研究具有积极贡献,同行评价良好。

(三)学术骨干III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七类奖励性科研项目,具有较好的科研成果;

2)取得七类奖励性科研项目相当的论文、著作、奖项等,或具有良好的研究成果,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同行评价较好。

(四)学术骨干IV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各学科专业建设所需的人才;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团队合作精神好;具有冲击省部级科研、人才、教学项目的潜力;取得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2. 人才待遇

注:具体详细的人才引进政策请参照温州大学文件《温州大学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及其部分条款修订及补充意见(http://rsc.wzu.edu.cn/rczp/rczc.htm),以上所有人才待遇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最终决定为准。

3人才引进流程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与支撑材料→资格审查→学院面试考察→学校上会讨论→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个人简历及业绩支撑材料请发送至:

电子信箱:jdxy@wzu.edu.cn / 610795790@qq.com(注明: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

咨询电话:0577-86689138周老师

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人才洽谈联系:向老师jwxiang@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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